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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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测试通知

各师范专业相关学院:

本学期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中心将对我校20192020级本科师范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测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测试班级及学生

(一)2020级本学期开设《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课程的班级(见附表);

(二)师范本科专业中尚未进行测试的2019级班级及学生。

二、学生名单上报

上报需参加测试学生信息或需测试班级的学生学籍异动情况统计表(见通知附表)至jnxlzx@zznu.edu.cn邮箱。(926日开始)

三、测试项目确定

中心按照标准设置,可测试10个必测和选测技能项目。其中必测项目包括:

1)一节课教学设计;

2)教学课件PPT

3)一节课的教学反思;

415分钟讲课片段;

5)粉笔字板书与简笔画。(其中简笔画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两个专业必测内容,其他专业可选择只测试粉笔字)

各学院测试负责人可根据自身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在测试前与中心沟通,商定本学院学生具体测试项目。(提前2周完成)

四、学生准备测试材料

1.学院组织学生学习《教师教育技能测试标准》,并按照《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细则》要求,独立、认真、提前准备好需上传测试系统的材料电子档。注意:材料详细要求见《测试工作细则》。

2.因疫情原因,本学期测试中讲课、说课、微课三个测试项目的相关测试视频材料,可由学生自行录制(视频大小、格式、转换方法需严格按要求准备)。

3.如果学生需到中心微格教室集中录制测试视频材料,需学院技能测试负责老师在学生掌握讲课技能后,预约微格教室,组织学生集中录制。(预约是通过技能中心网站上的“实训预约系统”http://yyxt.jnzx.zznu.edu.cn在网上进行的,具体操作流程方法见中心网站“实训预约”https://jnzx.zznu.edu.cn/shixunyuyue。)

五、粉笔字现场测试:926日开始,学院根据附表2时间安排,向中心申请拟测试具体时间,中心进行无冲突审核后,正式通知学院测试时间。学院组织学生带上身份证到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中心(304306308)教室参加粉笔字、简笔画测试。联系电话:65501105

六、组织学生上传测试材料:

1.可在本学院机房内统一组织学生按要求上传测试材料,或全员告知学生上传操作后,在校园网区域内自行上传。截止上传时间:1126日。

2.没有上传条件的学院,统一在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中心204机房分批上传。联系电话:65501105

郑重提醒:

1.预约前准备好测试材料(建议提前两周通知学生准备测试材料)。

2.提醒学生上传材料时要慎重。注意上传科目要与内容一致,否则会导致无法批改,造成不及格。另外,需要上传一个科目完成,再传另一个科目;不要同时上传几个科目,容易出错。

3.提醒学生上传截止时间1126日。技能测试是综合考试,截止时间到,进入阅卷批改环节,不再接受材料上传,届时未能正确完成上传即为不及格。

4.更为详细要求,参见附件3《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细则》。

 

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中心

2022923  


附表1

师范生技能测试班级学生学籍异动情况统计表

(本表请用EXCIL格式制作填写)

学院:                         专业:                     

原学院班级

现学院班级

学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学院技能测试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附表2

2020级师范生技能测试时间安排表

年级

开课学院

教学班

学生数

集中测试时间

2020

教育科学学院

B20教育学班

34

10.2610.31

2020

地理与旅游学院

B20地理科学1

37

10.3111.7

2020

地理与旅游学院

B20地理科学2

38

2020

数学与统计学院

B20数学与应用数学2

53

11.711.14

2020

数学与统计学院

B20数学与应用数学1

54

2020

特殊教育学院

B20特殊教育1

50

11.1411.21

2020

特殊教育学院

B20特殊教育2

50

202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B20教育技术学班

40

11.2111.28

 

附件3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细则

(学生用)

根据《郑州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测试管理办法》,我校所有师范生毕业前必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师职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规范技能测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测试时间安排

测试原则上安排在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课程完成学期(建议为三年级下期)。各学院技能测试应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由本院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课程承担教师负责。具体负责测试申请、受测学生名单上报(名单格式见附表)、学生测试材料的准备、集体测试学生组织,确保学生按时到中心进行集中测试,并按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成相关测试材料。

二、测试材料准备

(一)测试项目

郑州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以下10项内容: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讲课、说课、教学反思、微课制作、班集体建设等。

(二)测试材料

师范生需要准备以下测试材料(可集中准备,也可以在修学相关教师教育课程中积累):

1.教学设计:一节课教学设计方案(电子文档word)。

2.课件制作:一节POWERPOINT教学课件(不少于10张)。

3.讲课:15分钟以内课堂教学片段,MP4格式,小于150M。可申请在教师教育技能训练中心微格教室录制。

4.说课:10分钟以内说课视频,MP4格式,小于150M。可申请在教师教育技能训练中心微格教室录制。

5.微课制作:制作2-8分钟,一个完整知识点的微课视频,MP4格式,小于150M

6.教学反思:一节课的教学反思文档(电子文档word)。

7.班集体建设:一份班集体建设方案(电子文档word)。

8.普通话:普通话测试通过的同学准备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电子照片一张(jpg)。

(三)材料说明:

1.材料中的34项,可由学院测试负责人向教师教育技能训练中心申请,在测试材料准备期间,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在中心微格教室录制。((测试预约电话:65501105,联系人:郭荣光)

2.材料中的所有视频要求MP4格式,小于150M。不符合要求的,可用魔影工厂或格式工厂转换成符合要求的视频进行保存。

3.粉笔字与简笔画需进行现场测试。

三、测试材料上传

(一)学生注册

学生进行测试材料上传前,需要进行测试平台注册。

1.测试注册需要在校园网内进行。

2.学生注册时,不能用IE360浏览器。建议用谷歌、火狐等浏览器。

3.注册网址(以下三种方式任选):

1http://10.15.17.155:8001/ZZNUEvalGraduation/

2)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中心(https://jnzx.zznu.edu.cn/-在首页中间位置,点击“技能测评系统”栏目。

3)郑州师范学院-机构设置-教辅机构-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中心-在首页中间位置,点击“技能测评系统”栏目。

(二)测试材料上传示意图

 1.png

(三)注册及上传说明

学生进行注册和材料上传时,均需要在校园网内进行。学生测试材料无论自行上传、集中上传,都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完成。

1)学生可以用个人PC机在校园网内进行注册和测试材料上传;

2)建议学院集体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在学院机房集中注册和上传;

3)如果学院没有可利用的机房,可申请在技能中心204机房集中注册和上传。测试预约电话:65501105,联系人:郭荣光。

四、现场测试

(一)学生粉笔字、简笔画技能,需要实施现场测试和视频录制。

(二)测试时间确定。需要学院根据本学院受测学生的具体情况,向中心申请拟测试时间(可学院集体一次性测试,也可分班多次测试),中心进行无冲突审核后,正式通知学院测试时间。(如果本学院是在技能中心机房进行的集体注册和材料上传的话,建议将现场测试与之同步进行。)

(三)学院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学生携带身份证有序测试。

(四)学生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png

(五)现场测试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须持身份证到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中心三楼305教室候场。请所有参加测试的师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需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按弃考处理。

2.学院将受测学生提前分为三组并排序,分别到304306308三个测试室进行测试。

3.提醒学生在板书测试后,切记还要用身份证刷测试结束,否则无板书成绩。

4.粉笔字与简笔画现场测试不及格者,由学院统一提交申请,仅提供一次补测机会。

五、测试成绩管理办法

师范生各项技能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证书由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中心统一管理。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中心负责建立师范生各项技能测试成绩库,保存师范生各项能力测试成绩原始记录,并按时将师范生各项教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规范提交给校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师范生各项技能测试成绩情况,进行相应的考籍管理。

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中心在师范生各项技能测试完毕后,将测试成绩公布于教师教育技能综合训练中心网站,师范生凭借自己的账号,通过本考核评估系统上网查询自己各项技能测试情况。

学生在测试中,有材料造假、替考、抄袭等作弊行为,按《郑州师范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郑州师范学院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