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实训)课程的指导教师应由熟悉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教师担任。
二、指导教师应熟练掌握实验(实训)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对常见故障能及时排除,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大型贵重精密仪器或具有危险性操作的实验项目,指导教师需经过培训且持证上岗。
三、指导教师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教学过程中对实验室财产负责,对指导的学生安全负责,将安全教育、思政教育融入教学当中。
四、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和教学任务书的要求,做好实验教学计划,编写实验讲义。
五、认真做好实验准备,编写实验教案,实验过程中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
六、开课前两周,指导教师应先落实实验所需仪器及辅助用品是否齐备、完好(首次指导的教师需先进行试做、试讲)。
七、严守岗位、耐心指导、严格要求、组织有序、言传身教、实验育人,积极引导学生独立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精神。
八、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档案》,及时批改实验(实训)报告。